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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穷的欢无乐——后记(下)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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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面条

将夜完本之前那两天,在微信民众平台上做了一个有奖问答,请读者们猜猜本书最后泛起的一句对白是什么,我本以为没有人能猜获得,所以做的预算是土豪金,效果没有想到,最后竟然有四位强者猜的基本一字不差,尚有两位仁兄也猜对了泰半,于是奖品便从土豪金酿成了kde

提起这件事情,自然不是宣扬我的慷慨这钱可是我自己私人出的啊,也不是自嘲如宁缺桑桑一般的吝啬虽然暂时改了主意,但那也是钱不是主要是想表达一下佩服。最

将夜全书最后一句对白是桑桑在老笔斋问宁缺“你饿不饿我下面给你吃啊。”

不要像某些朋侪一样非要往那些路数上明确,我只是想说,面条是这个故事里最重要的工具。

这句话来自伟大的大内密探零零发,来自伟大的刘嘉玲,来自书里的煎蛋面和酸辣面片汤。

在周星驰的影戏里,零零发肯定不是最优秀的,却是我最喜欢的几部之一,刘嘉玲的演技一直有不错的评价,到狄仁杰时终于拿了奖,但对我而言,最好的刘嘉玲是大内密探里的谁人妇人。

谁人影戏所展现的,就是我所以为的恋爱婚姻家庭,一碗面条,从vb开始,直到最后自己开始写故事,家常味始终是我最看重的。

端碗面条看vb,这自然最家常。

读者大大们能猜到最后这句对白,可能是因为我在将夜里提过太多次煎蛋面,也应该是因为我们拥有相近的生长履历,那些工具都能记得,有相似的喜恶,有可以共通的审美。

将夜是言情小说,说的是家长里短,哪怕天人征战,依然照旧家长里短,书院也同样如此。

在这个故事里,我写过许多画面,都是我喜欢的,其中最喜欢的几个画面之一,是宁缺在绝壁崖洞里被关着,书院的师兄师姐们都过来玩,然后在那里喧华,恰似chun游一般。那道绝壁很美,可以远观长安,崖间有数十道细细的瀑布,倾泻入纯白的云海之中,我说的不是这个。

桑桑在崖畔做饭给宁缺吃,给各人吃,把洗完菜的脏水,随意地泼进崖下,倾进云海里我所说的最喜欢的画面,是这个。

在仙境一般的地方,依然是要用饭的,书院里从夫子到黄牛都是一帮吃货,我就喜欢让那幅完美的油画上涂些生活的se彩,还要涂满。

前面就讲过,我不会写庄严神圣的工具,好比成神,烟男的风月成神足够牛逼,我现在做不到牛逼,虽然就不会去触碰这一块。所以在泗水畔,只给了桑桑极短的画面,便不再多写,而是开始写相反的那段旅程。

我想写的是由神chengren的历程。

在泗水之前,夫子带着宁缺和桑桑周游世间,去看那些最美的风物,吃最好的食物,过最有趣的ri子,最后在雪海畔让他们完婚洞房。

就是饮食男女四字。

那是夫子的手段。宁缺带着桑桑览遍红尘,带着她去见俗世的怙恃与故人,是这个手段的延续。

最终,这对师徒乐成了。

昊天酿成了人。

将夜这个故事,实在从那一刻开始,就已经确定了胜负或者说了局。

一碗面条,也可以改变世界。

生活,永远最强大。

八渭城

关于宁缺的争论,主要泛起在后半段,他带着桑桑与世界为敌,杀了许多虔诚而辜的民众,以及草原那段之后,引发过一些负面意见。

我一直以为这没有讨论的须要,对宁缺有负面意见没有任何问题,因为他做的那些事情,对于身为普通人的我们来说,虽然是一种极大的危险,把他骂成渣也行,因为我们不是桑桑,不是渭城里的人,也没在书院学习过。

但有读者怀疑他这样做的合理g格改变了,这我要做一些说明,事实上他从来没有改变过,他从来都不是一个好人,如果从道德上举行判断,他双手一直染着鲜血,幸亏那里

宁缺自己说过,大师兄是仁人,二师兄是志士,而他绝对不是个仁人志士。

我没有正面写过渭城之前他和桑桑的生活,因为将夜的时间轴是从脱离渭城开始的,在那之前,他已经杀过许多人,做过许多恶事,他会搜刮死者的工业,他甚至还吃过人肉。

各人应该都还记得他吃过什么,也肯定还记得他杀的第一小我私家第二小我私家是谁,他和庆余年里的范闲差异,他清醒,也奈,他是被推动着开始做那些他自己也不见得会认可的事情,所以他一直以为自己握着刀时的手是湿的,是粘乎乎的,上面满是将要凝的血,直到在东城复仇时照旧如此,直到杀死夏侯之后,才解脱了些许。

我想写这样的宁缺,是因为我认为人类能够活下来,是需要兽g的,虽然,人类如果想要活的好,一定不能仅限于此,所以他会变化。

最开始时他只是想要在世,拣到桑桑后,他便想和桑桑一起在世,在渭城获得了爱,于是他便想和渭城一起在世,在长安进了书院,他便想与同门们一起在世,直到在帝国南疆,遇到那名叫杨二喜的普通漆匠,他才有了和唐国一起愉地生活下去的强烈愿望。

夫子曾经说过,大师兄爱这个世界,所以很难弄清楚最爱谁,宁缺只有桑桑一人,基础不爱这个世界,这个判断是准确的,只是他老人家其时没有谈到宁缺后面发生的这些变化。

爱从来不是片面的工具,必须相互呼应,你得爱我我才爱你,或者我先爱你你再来爱我也行,但其间一定要建设某种联系。总片面去爱或者不问理由一直片面爱着,那多自虐

宁缺原来极有可能成为文艺小说里常见的没爱的孩子,失常的孩子,从小看的死亡、履历的死亡太多,确实容易把一个优秀的青少年宫少年造就成他这样的冷血家伙,幸亏他照旧遇到了一些爱。

她爱他,他爱她,所以可以背着她反抗整个世界,渭城爱他,他爱渭城,扑灭渭城的世界,自然也会被他所扑灭,从这一点来说,他终究照旧个没爱的、需要爱的孩子,我们又把这车轱辘话说回来了我同情他,所以同意他。

九忆苦

之所以说将夜写的最悦目,是因为真的可悦目可悦目了,故事最好玩,画面最酷帅我这不是在卖萌争取你们的同意,是真的这样认为,虽然,是和我自己写过工具相比,在酷帅方面,我写过庆余年里的五竹叔,黑骑,间客里用机甲点烟,施清海,以及朱雀记里那几位真肃美的大菩萨,谢谢将夜资助我完成了多,这个故事的世界背影以及基调,确保我能写出多的那些画面。

酷帅这词有些农业重金属,所以不提了,下面说说故事,虽然各人都看过了,但照旧有些前尘往事担忧各人没注意到,所以错过。

将夜这个故事是从动笔那天就完全想透了的,末了也是早就定好了的,我要写的就是创世纪。

桑桑是昊天这件事情,自然是最早定好的,否则我为啥让她生的那般黑,偏一双脚白的像莲花一样为啥宁缺抱着她便能梦见一片海

脚踩灼烁,身在漆黑,昊天和冥王是一体两面,这也是定好的。当初在烂柯寺,她选了黑se棋子,从歧山大师到许多人,都以为她就是冥王之子,然而在荒原的车厢里,那颗棋子变白了。

不知道其时有读者注意到没有。

虽然,其时夫子注意到了,于是天地之间有异象,于是夫子眼中有世界破灭重生。厥后才有周游世界,很长时间后,她变回了昊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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